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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 作者:gyf [返回]

公司第三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日前,河北省科技厅发布了《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第三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公司于2012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5年通过第二次认定。本次认定是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进行的再次认定。经过石家庄市科技局、河北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公司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再由国家相关部门复审、进行公示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这是社会各界对河钢石钢自主研发能力水平,以及产品技术含量的高度肯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8年至2020)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收10%企业所得税,即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一步,技术中心、财务部等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集团的指导下,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维护工作。一是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二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三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要求,大力推进两个结构再优化,扎实推进“精益质量年”活动,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向一流特钢强企目标不懈努力。

(技术中心 华祺年)